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英语CAS,法语TAS)12月10日发出公告,解释了孙杨仲裁官司结论公布可能拖延的原因。
公告大致的意思是:
-孙杨的听证会遭遇了一定程度的翻译问题
-现在当事双方正在准备一份共同认可的证词记录书面译文,包括孙杨本人的完整证词
-只有这样一份正式翻译才会成为仲裁团做出判决参考的内容。
事实上,在11月15日的听证会结束后,由于翻译问题在当时就已经摆上桌面,CAS已经对外透露官司结论将在明年1月公布。
而现在这份公告看,CAS不想媒体新年刚过就成天跑来问结果,所以公布了更准确的时间,以及原因——由于当事双方仍然在准备这样一份必须共同认可的证词记录译文,法官们还无法开展工作,官司结论时间稍微延迟了一点,变成“2020年1月中旬之前预计无法做出结论”。
这份公告应该说是相当简单的,原因也说明得很清楚。但国内立即有人又把官司结论推迟说成是阴谋,是外国势力要继续干扰孙杨备战东京奥运。
对此,我们需要从摆事实讲道理的角度搞清楚翻译问题的来龙去脉。
(1)CAS的官方语言是英语或法语,为什么CAS自己不提供翻译?
坦白地说,在11月15日听证会当天,听到现场的翻译质量,我也感到很震惊,误以为是CAS的人去瑞士当地大学里随随便便找了2、3个学中文的外国人或者会英语的中国学生,缺少严谨的同声传译培训,然后就组建了一个翻译团队。
CAS当天的压力很大,全世界的媒体都在抱怨翻译质量。而且像我这样误以为翻译是CAS请的,不在少数。
但CAS负责人在听证会后对翻译问题做出了解释,这次又是书面进行了解释。
“CAS允许当事方使用仲裁官司指定语言之外的其他语言,条件是当事方自己提供翻译并承担费用。”
“为了保持独立和中立,CAS无法参与外聘翻译。”
这里就是一个程序正义的问题,如果CAS自己找的翻译质量干扰了官司判决,还如何维护公正?因此,谁做翻译,必须是当事人自己认可和提供的。
(2)既然这样,为什么主法官又在现场阻拦了孙杨临时更改翻译?
同样是程序合法的问题。
孙杨的药检官司争议焦点就是双方各自有没有违反程序。
首先,没有为听证会找到足够好的翻译,不是CAS的责任。
其次,任何一个进入法庭的人,都需要事先得到法官的许可。而这位翻译小哥是临时起身从观众席跑到被告身边的,他的身份没有得到任何事先认证或批准。
可以说,如果中午休会的时候孙杨团队提出,“上午的翻译不理想,我们还准备了另一个翻译,下午可以让他上”,那么有一定可能获得许可,就算是临时提出,也给法官提出了申请请求批准。
同时,这位直接上位的小哥自我介绍也没有体现出他是一个精熟英语的专业翻译,这一点也没有向当场质疑的法官提供一个强大的印象分。
(3)既然听证会是要求当事人自己解决翻译问题,现在为什么又需要制作一份共同认可的译本?
听证会是当事双方的战场,大家都看到了。
该说的话,听证会上一定要说到。错过了听证会,之后再补充就不能保证被法官采纳。
如果是带去的翻译水平足够高,直接完成了任务,那么现场翻译的证词就不存在还要搞一份共同认可译本的说法。
现在是事后的翻译。CAS法官要求双方都认可新译本,是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例如法官已经在阅卷了,WADA突然又跑出来说译本某个地方被后期翻译添油加醋了,某个不完美的回答被修改过了——那样才是拖延时间。
要知道,孙杨听证会被全世界媒体报道最多的细节就是翻译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彻底,未来还有争议。
现在法官要求一份双方都认可的新译文,双方都认可了,之后无论是谁,对翻译问题也就没有废话可说了。
(4)WADA方面会不会在翻译问题上也和孙杨团队较劲?
这方面孙杨团队并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想怎样表达就怎样表达,对方只能关注内容是否改动,但具体表达方式和语气是无法干预的。
新的译文,就像听证会自带翻译一样,主动权在孙杨一方。
例如孙杨说的“一只黑手”, “a vicious hand”“a black hand”“a criminal hand”,到底把哪个称谓送给WADA合适,选择权在孙杨一方,这是对方无法左右的。
(5)语言问题可能造成双方在一些关键问题上的理解不同吗?
这种现象已经存在了。
举例说,不久前孙杨一方公布的视频里有那天晚上巴震医生起草、所有人都签字的文件中文原件和英文译本。
这份文件早在国际泳联的一审中就被否定了,所以在听证会上也没有成为孙杨辩护律师的主攻方向。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看看那一份文件。
一个很突兀的表达就是“我们”,“We”——如果是协议,就不该是“我们”。
国际泳联一审法官的结论是,这份文件毫无协议效力,药检人员同意签字,因为药检人员的行为规范要求他们必须签收运动员的所有意见和评论。
请注意,“我们”表达的就是一方的意见和评论。
法官不是一种感情动物,他们并不根据点击量断案,有时候法官们咬文嚼字的态度会让普通人感到厌恶。但这就是法理精神。
昨天我看到国际赛艇联合会主席罗兰的一个采访,他说今天的体育世界一大变化,是很多事情动不动就成为法理问题。我觉得孙杨的听证会给我们这些体育记者也好好上了一课,里面双方律师唇枪舌剑你争我夺的很多细节,真的是格外细致的法理争论,原来世界体育的司法体系也不是谁可以一句话说了算、表个态就解决的事情啊。
(6)CAS因为翻译问题推迟结论时间,对孙杨是好是坏?
我认为,法官格外严谨的态度,对于任何一方都是好事。
对证词翻译的严格要求,体现了法官的严谨。
如果法官本身是带着预设的立场或结论来断案,那么他们是没有必要在这些细节上死抠的。
不太好的或许是结论公布的时间点,有可能和中国的春节撞车,快过年了还为这事儿担心。
不过如果孙杨一方很有信心获胜,未尝不可当作是新年礼物,安静等待它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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